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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野孩子》一半? “教育自由”的底线是什么?

2025-10-21 09:34

日前,网友在四川雅安石棉县高速服务区拍到一名裸体儿童,行为异常,宛如“野孩子”,引发广泛关注。调查发现,孩子们受到这样的对待,是因为不存在拐卖、虐待儿童的情况,也不是因为贫困。孩子的父母都是高学历,父亲有大学学历,母亲有研究生学历。一家人没有因贫困而烦恼。让孩子们赤身裸体地生活,在地上寻找食物,看起来像脱离社会规范的“野人”,这确实是涉事孩子家长的“自然教育方法”。很长一段时间,孩子们不准穿衣服,也不准居住。有关部门多次介入帮助,但孩子家长以教育自由为由拒绝。他们多次向有关部门表示,以“回归自然”的教育理念教育孩子。孩子惊讶地发现食物一步步沉下去。图片来源:网友视频截图。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养育孩子的方式。但大前提是不能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,不能违反公共秩序、良好风俗、法律法规。儿童在公共场所裸露,将面临温差、蚊虫叮咬、意外伤害等风险。 “爬行吃东西”既不符合基本卫生标准,又容易消化引发胃肠道疾病。让孩子过着“野人”一样的生活,仍然损害了他们的人格尊严。更重要的是,3-4岁的孩子正处于语言和社交发展的关键时期。脱离社会规范的教养方式将很难帮助他们建立基本的社会认知、获得社会沟通能力、融入人类社会。世界。这种教养方式可能是对教育自由的误解。如今,一些家长正在探索更多不同的育儿方法,希望保护孩子的天性。这一探索具有积极意义。房车旅行、山地农耕等非主流方式也被一些人接受和实践。但在实践中,一些探索也走得太过,导致了很多悲剧。一些家长迷信“棍棒教育”理念,以暴力代替教育。仅今年5月份,就发生多起家长在管教孩子时将孩子打死的案例。极端的教养方式反映出一些父母教养方式的严重偏差。孩子用四肢在地上爬行、奔跑。图片来源:网友视频截图。家庭教育不仅是“家事”,也是“国事”。父母不一定是孩子的“主人”,监护权也并不一定是孩子的“主人”。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完全控制自己的孩子。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,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,保证未成年人均衡营养,养成良好生活习惯,落实科学理念和方法……未成年人保护法、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为家庭教育划清了法律界限。生活自由和教育变革并不一定是牺牲或损害儿童权益的理由。良好的教育不是要创造一种选择,也不能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。总而言之,任何对育儿的探索都不能妥协底线,必须在科学和法律的框架内进行。孩子用四肢在地上爬行、奔跑。图片来源:网友视频现场拍摄。对于各种极端的育儿方式,一方面要加强法律的刚性进一步细化“不当教育”认定标准,对存在教育偏差的家庭需要及时干预,长期实施可以有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,防止对儿童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。另一方面,要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,培养科学的科学观念,防止家长误解极端的教育方法。教育自由与儿童发展权并不对立。只有平衡好家庭的教育自主权和成年后的保护责任,每个孩子才能保持本性,融入社会,健康成长。返回搜狐查看更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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